公司发布通告称‘不签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者不予录用’,是否合法?
报告编码:NO.2026032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公司以通告形式要求员工签署‘放弃社保’协议,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均无效。此类通告构成胁迫性用工,员工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责令整改并补缴社保。若因此拒录,可主张就业歧视,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切勿签署此类协议,保留通告截图作为证据,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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