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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公司未缴社保,自行缴纳后能否要求公司报销?

2026.03.26 15:02 来自武汉的网友 159****2058
诊断报告 报告编码:NO.2026032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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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部分地方法院支持员工追偿垫付的全部社保费用,前提是能证明公司故意不缴且员工无过错。但多数判例仅支持单位应缴部分。建议保留每月工资条、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明细、与公司沟通记录。若公司已注销,可追究股东责任。注意:若员工系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法院可能减轻公司责任。因此,任何书面放弃声明均无效,但口头承诺需有录音等证据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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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自行缴纳后,可向用人单位主张返还其应承担部分(单位缴费比例),但个人缴纳部分不可要求返还。需提供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作为证据。若公司拒不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垫付的单位应缴金额。但注意,超过一年仲裁时效部分可能不被支持。建议在离职前及时主张,避免证据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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