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了我的破产清算申请,但债权人会议迟迟不召开,怎么办?
报告编码:NO.2026032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常为受理后30日内)。若拖延,您可书面申请法院督促管理人履职。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2条,管理人无正当理由不组织会议的,法院可更换管理人。您作为债权人有权查阅破产财产清单、债权申报情况,并申请召开临时会议。建议联合其他债权人共同提交申请,提高效率。同时,可申请法院对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审计,防止资产隐匿或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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