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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否违法?员工该如何维权?

2026.04.02 05:05 来自武汉的网友 139****0475
诊断报告 报告编码:NO.202604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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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员工首先应与单位协商补缴事宜。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单位补缴社保并可能主张因未缴社保导致的损失赔偿。在特定情形下,如因此无法享受医保待遇造成的医疗费损失,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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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施行)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定义务。未依法缴纳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也可在离职时以此为由主张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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