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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都在还房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分配?

2026.03.31 05:05 来自杭州的网友 186****3824
诊断报告 报告编码:NO.2026033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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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分配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时,应根据双方收入情况合理选择,以实现整体税负最小化。通常建议由收入较高、适用税率更高的一方全额扣除。需注意:扣除仅限于首套住房贷款,且需留存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资料。如婚后共同偿还非首套房贷,则不能享受该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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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夫妻双方可约定由其中一方扣除,或各扣50%,但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若婚前各自有首套房贷,婚后仍可分别扣除各自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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