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包公召开XXX大会

作者:小包公
2025-11-21 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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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索目的

     (请自行填写检索目的)

二、检索平台

     小包公类案检索系统

三、检索方式

     关键词检索

四、检索结果

     根据检索条件:
      ”全文 :盗窃”
      检索出来的结果统计数据如下:  

类案来源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典型案例公报案例参阅案例参考案例指导性案例
类案数量52613558801483205810816431118461524

 

案件遴选: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共1个)

1 .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信息

     审理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21-08-23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裁判要旨

     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未具备获得法律、相关部门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事由,利用软件程序等方式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裁判结果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23日以(2021)沪0120刑初828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李开祥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判决李开祥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删除“颜值检测”软件及相关代码、删除腾讯云网盘上存储的涉案照片、删除存储在“MEGA”网盘上相关公民个人信息,并注销侵权所用QQ号码。一审判决后,没有抗诉、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五、检索结论

     (请自行填写检索目的)

     检索人:(请自行填写检索人)

     检索日期:2025年11月18日

附:类案所涉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