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收取‘增值服务费’未在官网公示,是否违规?
报告编码:NO.2026032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快递企业必须明码标价,收费项目、标准、服务内容应在营业场所、官网、运单显著位置公示。若快递公司擅自收取‘增值服务费’且未公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您有权拒付该费用,并向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投诉。若已支付,可要求退还。若该费用属于强制捆绑(如‘保价必选’),则构成强制交易。建议保留运单、收费通知、官网截图作为证据,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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