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能否将电梯广告收入冲抵物业管理费?业主是否有权要求公示收益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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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与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是两个独立财务科目。即使合同约定可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资金,也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冲抵,侵犯业主共有权。建议业主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必要时可通过诉讼主张返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 第二百八十二条,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全体业主共有。电梯广告收入不得直接冲抵物业管理费,应单独列账并定期向业主公示。业主有权查阅相关收支明细,物业公司拒绝提供的,可向街道办或住建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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