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签收后发现与网页描述严重不符,商家拒绝退货,是否构成合同欺诈?
报告编码:NO.202604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网络购物合同属于电子合同范畴,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商家未按约定提供符合描述的商品,已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同时,《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明确除特殊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签收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若商家设置不合理障碍,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平台介入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 第二十四条及《电子商务法》(2019) 第十七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若网页宣传与实际商品存在显著差异,构成虚假陈述,消费者有权依据《民法典》(2021) 第一百四十八条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退货退款。签收不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只要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并保留证据,即可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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